一、申请人只要为建筑物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人、建筑物代管人或土地代管人、法定继承人其中之一,即可申请。
二、申请人需检附(1)申请书、(2)审查表、(3)身分证明文件、(4)土地登记(簿)誊本、(5)地籍图誊本、(6)土地或建物使用权同意书(土地或建物自有者免附)、(7)旧屋证明、(8) 建筑执照(依原样修复者,免附)、(10) 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维护传统建筑风貌奖励补助切结书、(11) 建筑整修概要及使用计画说明。
三、如为新建房屋结合传统建筑语汇,并符合聚落整体风貌之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之建筑,补助的上限可达新台币150万元;如果是传统闽南式建筑及具地方特色之华洋混合建筑依原样修缮者,补助上限则可达新台币300万。
四、相关申请表件可至本站「首页>政府资讯公开>3.行政指导有关文书>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维护传统建筑风貌奖励补助实施要点」下载,或纸本可至东吉游客服务中心及东屿坪游客服务中心索取。
环境维护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