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说明
一、事件背景:
澎湖南方四岛西南海域附近的台湾浅滩,是两岸渔业活动的重要渔埸。 过去数十年以来,每当冬季锋面来袭时,许多大陆渔船为了简省来回母港所需油料,直接跨越我国禁限制水域,进入国家公园所在岛屿南侧避风处休息,待锋面过后就近回到外海渔埸作业。
为遏止外籍渔船越界事态扩大,除海巡单位依其既有防务体系监控海面及执行取缔违法事件之外,内政部国家公园署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海管处)所属东吉管理站、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七大队南方四岛小队,及海巡署金马澎分署第七岸巡队东吉安检所人员,于冬季时加强于制高点巡查,利用高倍望远镜监测,倘发现大陆渔船入侵,即通报海巡署派遣舰艇进行驱离。
二、违规处理:
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略以:大陆船舶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进入台湾地区限制水域(24海里)或禁止水域(12海里)。违反者海巡署得迳行驱离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员或为必要之防卫处置。扣留之物品属从事非法渔业行为之渔具或渔获物者,没入之。
由于违规进入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海域之外籍渔船已违反前述禁限制水域规定,依行政罚从重原则,由海巡单位依规定查处。
三、海洋国家公园执法分工:
依行政院核定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计画,国家公园海域管理由各权责机关依据法定职掌执行,借由专业分工,依各自权责投入资源,以达到有效管理目标,分工概要如下:
(一)海管处负责环境生态之保护、环境教育与游憩服务等工作。
(二)保安警察第七总队进行陆域及岛屿周边近岸资源保护事项。
(三)海巡署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港安检及岛屿岸际巡察。
四、违规渔船通报机制:
在国家公园海域内秉持专业分工原则,各机关共同合作、相互支援。虽然海巡单位透过雷达侦测,已经能够掌握可疑船只行动,但加上现场影像资料通报,更能确定船只资料。为协助海巡单位完整掌握侵扰渔船动态,国家公园警察队与东吉管理站同仁,于冬季锋面来临时,加强于海岸制高点巡查监测,配合海巡雷达观测,倘发现大陆渔船入侵时,立即通报海巡署派遣舰艇驱离。
澎湖南方四岛现场发现违规渔船通报机制 | 由东吉屿监看违规渔船范围示意图 |
警察队、安检所、管理站自东吉屿监看违规渔船情形
五、数据库建置:
国家公园位处偏远海域,现场观察资料取得不易,管理站与警察队同仁长期定点观察纪录更是弥足珍贵。海管处在每次锋面过后,将汇整该期间国家公园现场观察之违规渔船资料,建置于数据库并分享国人,同时也见证海巡弟兄于国家公园海域执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