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开会限缩渔权? 海管处:纯属误会

  • 2019-11-08

8月份开会限缩渔权? 海管处:纯属误会
  媒体近日引述澎湖县议员言论报导,指称海管处8月份召开会议再次修订管辖范围限缩渔权规定。对此海管处表示108年8月16日召开之会议,系依照澎湖县政府7月份于望安乡开会决议要求,邀集执法单位向居民说明国家公园法令规定,即该会议仅系「宣导既有规定」并无新增限制事项!


宣导既有规定 阶段式弹性处理
  澎湖县政府于108 年7月10日在望安乡西安社区活动中心召开「南方四岛相关管理争议协调会议」,决议请海管处会同县政府农渔局于8月初邀集执法单位召开说明会,让四岛社区居民及望安乡民众清楚了解国家公园法令规定。海管处爰据此邀请保七总队第七大队、澎湖县政府建设处、农渔局、望安乡公所、望安乡民代表会等单位,于8月16日召开「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相关议题研商会议」,向各单位宣导既有规定,包括:1.合法渔船作业目前均不受影响。2.游艇、自用小船、载客小船、娱乐渔业渔船等之载客钓鱼活动非属南方四岛海域传统季节洄游性渔业,自始即非所许。3.海管处105年已公告渔民得于11月至翌年3月间至东吉屿、西吉屿、东屿坪屿、西屿坪屿及锄头屿采收紫菜。此外,国家公园计画仅容许海域特别景观区之传统洄游性渔业活动,本次会议决议在国家公园计画通盘检讨完成前,对于合法渔船从事洄游性渔业以外之钓鱼行为皆采劝导方式处理,所称限缩渔权纯属误会!


保育海洋资源 兼顾在地居民权益
  为达成海洋资源永续利用之保育目标,考量自然及人文环境而采取适度管制措施,内政部于103年公告之「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即规定禁止未经许可捕捞生物。海管处为衡平在地社会经济特性,除已许可前揭洄游性渔业及采紫菜活动外,同时虑及南方四岛居民社会经济相对弱势且对外交通不便,确需仰赖沿岸螺贝类资源以补生活物资之不足,许可南方四岛在地居民采捕使用螺贝类。倘无限制大量采捕,实际上是与较弱势之在地居民竞争有限的自然资源,且保育四岛沿岸螺贝类将可使繁殖的幼生,随海流扩散到澎湖各处海岸,入添补充生物资源,故限制采捕乃自103年起即有之规定,且实为保障渔民权益,避免造成资源枯竭而需采取的必要作为。
  报导称季节性底刺网将改为全年禁渔、禁止延绳钓等渔法乙节,在会议记录中已清楚载明,系就未来海洋资源保育与渔业管理策略之探讨,与现行执法规定无涉。另提及南方四岛管制原则务必依照澎湖县政府102年2月20日府授农渔字第1020050962号公告之保护利管制原则乙节,查该公告系针对南方四岛周边海域限制使用底刺网之相关规定,国家公园规划时即以该公告作为划设海域使用分区之依据,以兼顾资源保育、区域发展与居民权益。


守护澎湖海洋种原库 确保渔业永续
  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成立以种原库保育,形成渔业资源外溢效果,丰富周边渔业资源,经过五年来保育成果已见成效。海洋资源属于全民,国家公园追求海洋保育与永续经营的目标,与社会期待及渔民长远利益一致,海管处未来仍将宣导渔民,共同守护澎湖南方四岛海洋种源库以达到永续渔业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