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拒收餽赠,不收礼也不送礼
(情境:电话通话中)
老婆:(嘟嘟嘟~)喂~老公,邮差送来一个包裹、说是高级洋酒,寄件人是「一路发资讯有限公司」,可是我不认识什么一路发啊,是你业务往来对象吗?
老公:(震惊)对!老婆~快,邮差还在吗?赶快退回,这不能收。
老婆:为什么?看起来很不错,而且是署名给我的,有关系吗?
老公:一旦收了,你老公就要丢饭碗啦!公务员和他的配偶,是不能收受相关业务往来对象的礼物啊。
老婆:蛤~那我赶快退回去,邮差先生~邮差先生~等一下~
OS:公务员应依法公正执行职务,不得收受与其职务有利害关系者之餽赠,除有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第4条所订例外情形,且系偶发而无影响特定权利义务之虞时,才得例外收受。并应于受赠日起3日内,签报长官,及知会政风机构。以上广告由内政部政风处提供。
主题: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
女儿(投标厂商-资讯公司董事) 妈妈(公务机关-主任秘书)
女儿:唉,有个在公务机关当主任秘书的妈,真不晓得是好事还是坏事啊﹖
妈妈:怎么,我安分守己上班,还碍着你啦﹖
女儿:我们公司想去投你们机关的资讯标案,可是我是公司董事,你是主持开标的主秘,然后我们是二等亲的母女,这样会不会有瓜-田-李-下-之嫌啊﹖
妈妈:所以,就要事前揭露啊!根据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4条第2项规定,你的投标资料里要附上「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分关系揭露表」,一切都摊在阳光下公平竞争,那就OK啦!
OS: 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或受其监督之机关团体为交易行为。但有符合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法第14条所规定之16项例外情形者,仍得有交易行为,惟应于事前主动揭露其与公职人员之关系,未揭露者,会被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请特别注意。以上广告由内政部政风处提供。
主题: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夫妻财产分别财产制 配偶财产须申报
老婆:老公,我最近要申报公职人员财产,昨天给你填写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财产资料授权书,记得给我喔!
老公:我们结婚当初约定好采用夫妻分别财产制,我又不是公务员,为何连我的也要?
老婆:当然要啊,身为公务员以及公务员的配偶,申报财产是法定义务。怎么~你做了什么亏心事,不敢给我看存款,还是~你在外面偷欠债,不敢让我知道?
老公:才没有咧,我这个人光~明~磊~落~,授权书拿去~
OS: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公职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不动产、汽车、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珠宝、骨董、字画,以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债权、债务、还有对各种事业的投资都有申报的义务,一定要如实申报,以免触法。以上广告由内政部政风处提供。
主题:全民共同反贪防贪及鼓励检举贪渎不法
众人:威~~~武~~~
包青天:(拍板)来人啊!把人带上来!
犯人:(颤抖)大...大人啊!请您明察秋毫,我是冤枉的!
包青天:我们收到了检举信,说!你是不是跟陈老板私相授受?
犯人:冤枉啊!
包青天:秘密证人说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亲眼看见你收下陈老板给的那箱黄金!你,招还是不招!
众人:威~~~武~~~
犯人:(哭)招...我招!
包青天:(拍案)此案罪证确凿,把人犯押下去!退堂!
OS:反贪防贪,人人有责。如果发现贪渎不法情事,请您尽速检举,检举人身分绝对保密,政府还提供检举奖金鼓励您的正义之举,一起维护政府廉政效能。
OS:法务部廉政署检举电话,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内政部政风处检举电话,1996。以上广告由内政部政风处提供。
109年度内政部政风处广播媒体宣导案 编号:109-05
主题:公务机密及资讯安全维护
坏皇后:(奸笑)嘿嘿嘿嘿~魔镜阿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啊?
魔镜:是白雪公主!
坏皇后:什么!?你开什么玩笑!快告诉我那个女人的真实姓名和住址,我一定要派人去给她好看!
魔镜:身为一个有格调的魔镜,抱歉,我没有办法告诉你。
坏皇后:你说什么?为什么!?
魔镜:这是属于个人资料,我有保密的义务,要知道,任意洩漏个资侵犯个人隐私,这可是会触法的唷!
OS:无论民间企业或政府机关为提供各项服务时,会蒐集、处理、利用个人资料,使用时要记得采行适当安全措施,务必妥善保管个人资料,防止个人资料被窃取或洩漏,以免触犯刑法洩密罪与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以上广告由内政部政风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