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新修正之「国家机密保护法」与「台湾地区与两岸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应注意事项。

  • 2019-10-01

「国家机密保护法」第26条、第32至34条与「台湾地区与两岸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第9条之3、第91条修正条文业分别于本(108)年5月12日与9月1日施行。

法规订定修为保护同仁,期降低人员赴陆危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