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育技士职缺征才公告

  • 2012-02-20

征才机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 

人员区分:一般人员 

官职等: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至第7职等 

职称:技士 

职系:自然保育 

名额:1  (预估缺)

性别:不拘 

工作地点:82-高雄市 

有效期间:101/02/20~101/02/29

资格条件:1.公务人员高等考试或相当等级之考试及格且经铨叙审定合格实授,并具相关职系任用资格之现职人员,且无特考特用限制转调情事者。

          2.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陞迁法第12条各款情事。        

          3.国内外大学以上学校毕业,熟悉海洋事务、ICT资通讯应用、曾有办理环境教育、解说出版品编辑与制作、展示规划与与生态解说经验者尤佳。

工作项目:一、办理海洋环境教育课程规划与执行。

          二、办理海洋保育解说宣导活动、展览等之规划与执行。

          三、国家公园出版品编辑、审查与制作。

          四、运用ICT资通讯于解说导览系统等业务。

          五、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地址:高雄市楠梓区德民路24号) 及东沙管理站。

联络方式:一、符合前项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者,请检具下列表件: 1.公务人员履历表(请以电脑打字、附照片,并注明日、夜间之联络电话及移动电话,每笔资料需登载正确无误,简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经本人签章)。 2.考试及格证书。 3.最高学历证件。 4.现职派令、初任同序列职务派令及现职铨叙部审定函。 5.最近5年考绩通知书。6.个人承办或研拟之计画资料。 7.最近5年奖惩令等相关证件。  ※说明:以上2至7证件请送影本,以A4纸张影印、依序排列,资料如有不实或伪造应自行负责并取消录取资格。

         二、相关资料于截止日前邮寄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楠梓区德民路24号),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自然保育职系课员」(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联络电话:(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处就符合需求者择优通知面试,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应征资料恕不退还。经甄试录取者,由本处通知当事人,并依公务人员任免迁调相关规定办理,未获录取者不另行通知,惟应征人员均不适当,本处得予从缺。

         三、本次甄选,本处得增列候补人员1名,列册候用,期间为3个月,并递补原公开甄选职缺或职务列等相同、性质相近之职缺为限,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