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育技士職缺徵才公告

  • 2012-02-20
  • 海管處

徵才機關: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職系:自然保育 

名額:1  (預估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01/02/20~101/02/29

資格條件: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熟悉海洋事務、ICT資通訊應用、曾有辦理環境教育、解說出版品編輯與製作、展示規劃與與生態解說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一、辦理海洋環境教育課程規劃與執行。

          二、辦理海洋保育解說宣導活動、展覽等之規劃與執行。

          三、國家公園出版品編輯、審查與製作。

          四、運用ICT資通訊於解說導覽系統等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 及東沙管理站。

聯絡方式: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附照片,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初任同序列職務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個人承辦或研擬之計畫資料。 7.最近5年獎懲令等相關證件。  ※說明:以上27證件請送影本,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郵寄至「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自然保育職系課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聯絡電話:(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處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