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征才项目明细
征才机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
人员区分:约僱人员
官职等:
职称:约僱人员(职务代理人)
职系:
名额:1
性别:不拘
工作地点:82-高雄市
有效期间:103/05/21~103/05/30
资格条件:一、国内外大学以上海洋、生物、资源保育、环境教育相关科系毕业,熟悉解说教育推广、出版品制作管理及电脑文书操作等相关知识与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1.本职缺依照「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僱人员僱用办法」规定办理,其薪点依「约僱人员比照分类职位公务人员俸点支给报酬标准表」,以280薪点僱用。
2.本职缺甄选之职务代理人员,工作期限至103年度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录取人员分发报到前一天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员应无条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济)。
三、不得具有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1-8款情事。
工作项目:一、办理保育出版品规划、制作及管理业务。
二、协助海洋环境教育推广业务。
三、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地址:高雄市楠梓区德民路24号)。
联络方式:一、符合前项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者,请检具下列表件: 1.公务人员履历表(请以电脑打字、附照片,并注明日、夜间之联络电话及移动电话,每笔资料需登载正确无误,简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经本人签章)。 2.最高学历证件。3.其他资历证明文件。※说明:以上2至3证件请送影本,以A4纸张影印、依序排列,资料如有不实或伪造应自行负责并取消录取资格。
二、相关资料于截止日前邮寄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楠梓区德民路24号),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约僱人员」(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联络电话:(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处就符合需求者择优通知面试,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应征资料恕不退还。经甄试录取者,由本处通知当事人,未获录取者不另行通知,惟应征人员无适当人选,本处得予从缺。
三、本次甄选,本处得增列候补人员1名,列册候用,期间为3个月,并递补原公开甄选职缺为限,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