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 2014-05-21
  • 海管處

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03/05/21~103/05/30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海洋、生物、資源保育、環境教育相關科系畢業,熟悉解說教育推廣、出版品製作管理及電腦文書操作等相關知識與經驗者優先錄用

          二、1.本職缺依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僱用。

2.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員,工作期限至103年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天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三、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1-8款情事。

 

工作項目:一、辦理保育出版品規劃、製作及管理業務。

二、協助海洋環境教育推廣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

 

聯絡方式: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附照片,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2.最高學歷證件。3.其他資歷證明文件。※說明:以上23件請送影本,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郵寄至「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聯絡電話:(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處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