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僱人员征才公告

  • 2014-06-26

机关征才项目明细

 

征才机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 

人员区分:约僱人员 

官职等:

职称:约僱人员(职务代理人) 

职系: 

名额:1  (预估103年7月16日出缺)

性别:不拘 

工作地点:82-高雄市 

 

有效期间:103/6/25~103/7/11

资格条件:一、国内外大学以上海洋、生物、生命科学、资源保育、森林、园艺及环境相关科系毕业。

二、熟谙电脑文书处理、报表统计汇制等。

三、认真负责、具服务热忱,耐心具高度抗压性及沟通协调、规划能力。

四、具国家公园管理相关知识与经验者尤佳。

 

工作项目:一、办理园区经营规划管理、海洋研究中心空间管理、住宿区管理、物品管理及水电设施管理。

二、办理园区相关管理规定研拟及违规事项处理。

三、办理园区绿化、植栽及苗木培育。

四、办理园区参访行程规划、导览及解说。

五、协助保育中心海洋生物蓄养。

六、协助园区海陆域巡查。

七、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东沙管理站(地址:高雄市旗津区东沙52号)。

 

联络方式:一、符合前项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者,请检具下列表件: 1.公务人员履历表(请以电脑打字、附照片,并注明日、夜间之联络电话及移动电话,每笔资料需登载正确无误,简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经本人签章)。 2.最高学历证件。3.其他资历证明文件。※说明:以上2至3证件请送影本,以A4纸张影印、依序排列,资料如有不实或伪造应自行负责并取消录取资格。

 二、1.本职缺依照「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僱人员僱用办法」规定办理,其薪点依「约僱人员比照分类职位公务人员俸点支给报酬标准表」,以280薪点僱用。

2.本甄选职缺系留职停薪之职务代理人员,僱用期限:自本处通知报到日起至104年10月2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提前复职),受僱人员应无条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济)。

         三、相关资料于截止日前以挂号邮寄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楠梓区德民路24号),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东沙管理站约僱人员」(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联络电话:(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处就符合需求者择优通知面试,未符合者不另行通知,应征资料恕不退还。经甄试录取者,由本处通知当事人,未获录取者不另行通知,惟应征人员均不适当,本处得予从缺。

         四、本次甄选,本处得增列候补人员2名,列册候用,期间为3个月,并递补原公开甄 选职缺为限,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