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有关媒体指称海管处对行政院和立法委员相应不理1事」说明

  • 2017-10-13

有关106年10月11日报载海管处对行政院和立法委员相应不理1事,本处说明如下:
  关于指称本处对行政院和立法委员相应不理1节,查本处从未收到任何来自行政院和立法委员的指示或开会通知;至于行政院提点子网站成案之澎湖南方四岛东、西吉屿海域划设为完全禁渔区1案,无论是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或行政院政务委员召开的会前会,本处均由处长亲自参加,所称「相应不理」,纯属臆测之说,特予澄清。
  关于指称本处抵制保七总队第七大队萧再泉小队长推动澎湖南方四岛东、西吉屿海域划设为完全禁渔区1节,查东、西吉屿海域划设为禁渔区以保护当地渔业资源,与国家公园以保育为核心价值之工作目标相符,故自103年6月8日公告实施起即向民间租赁工作巡护艇1艘,提供东吉管理站及警察小队共同使用,本处感佩萧小队长投入资源保育之精神,向来予以正面肯定与全力支持,并无所称抵制情事,并予澄清。
  前项租用之工作巡护艇于106年8月间故障,出租船艇厂商无法提供符合契约规定之船艇供管理站及警察小队使用,本处除依契约规定办理解约外,并即依政府采购法另租巡护艇于106年8月31日提供现地巡护使用。另,为强化园区内相关经营管理与巡护工作,本处并已斥资建置工作巡护船1艘,预计107年3-4月间即可下水执行勤务。
  国际间推动海洋保护区经验,尚有赖周边社区居民支持与合作,始有效达到海洋资源永续利用之目标。在推动海洋保育过程,期望平衡渔民权益及观光转型,以取得共识与支持。目前本处已筹集经费将于107年办理海域游憩规划,以发展四岛周边水域游憩活动,并策划社区居民培力,例如解说导览,潜水、导游等训练课程,协助渔民转型娱乐渔业,以期能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海洋资源永续经营,增进社区之发展与民众之收益。
  针对赖院长提示事项及如何兼顾渔民权益及观光转型之平衡,亦已草拟构想,将于10月13日与澎湖县陈光复县长交换意见,期望共同为澎湖海洋资源保育、永续渔业与国家公园永续经营,寻求最佳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