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民间团体于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办理环境教育或传统文化保存发扬活动,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海管处)即日起至本(104)年3月10日受理补(捐)助活动申请。
海管处表示所受理申请案件将依活动属性、申请单位及经费编列核拨补(捐)助额度,且每案最高申请金额新台币10万元整,且不得逾总活动经费之二分之一。补(捐)助对象以澎湖县或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所辖区域内之依法登记立案之民间团体。欢迎有兴趣于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办理环境教育或传统文化保存发扬活动的民间团体提送计画申请。
相关资讯及计画申请书请迳由本站[政府资讯公开-行政指导有关文书]单元下载「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补(捐)助民间团体办理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活动作业要点」等相关附件,申请时应详阅作业要点,填妥申请表并检附活动计画书后,于3月10日(以邮戳为凭)前送达本处,如有相关问题请洽询保育研究课蔡小姐 (07)36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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