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征才项目明细
征才机关: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
人员区分:一般人员
官职等:委任第3职等至第5职等
职称:办事员
职系:一般行政
名额:1
性别:不拘
工作地点:88-澎湖县
有效期间:103/12/16~103/12/31
资格条件:一、高中(职)以上学校毕业,具有公务人员一般行政职系委任第三职等以上合格实授任用资格之人员,且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请调之情事者。
二、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陞迁法第12条情事者。
三、未曾受惩戒处分或记过以上之行政处分。
工作项目:支援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东吉管理站办理下列业务:
一、区域内自然资源之维护保育。
二、区域内有关文化古蹟之保存及维护管理。
三、站区域内解说宣导及安全维护管理。
四、站区域内研习中心及各项公共设施之维护管理。
五、站区域内各项急难之救助暨其他有关站区域内及邻近地区之管理。
六、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东吉管理站(地址:澎湖县望安乡东吉屿151-1号或澎湖县望安乡东坪村东屿坪47号)。
联络方式:一、符合前项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者,请检具下列表件: 1.公务人员履历表(请以电脑打字、附照片,并注明日、夜间之联络电话及移动电话,每笔资料需登载正确无误,简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经本人签章)。 2.考试及格证书。 3.最高学历证件。 4.现职派令、初任同序列职务派令及现职铨叙部审定函。 5.最近5年考绩通知书。6.最近5年奖惩令等相关证件。 ※说明:以上2至6证件请送影本,以A4纸张影印、依序排列,资料如有不实或伪造应自行负责并取消录取资格。
二、相关资料于截止日前邮寄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楠梓区德民路24号),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一般行政办事员」(以邮戳为凭,未依前述规定检附证件及逾期时恕不受理;报名参加甄选未获录取者,不另行通知,联络电话:(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处就符合需求者择优通知面试,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还书面应征资料,可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经甄试录取者,由本处通知当事人,未获录取者不另行通知,惟应征人员无适当人选,本处得予从缺。
三、本次甄选,本处得增列候补人员2名,列册候用,期间为3个月,并递补原公开甄选职缺为限,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