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维护传统建筑风貌奖励补助实施要点」第七点,自107年12月22日生效。

  • 2018-12-24

  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维护传统建筑风貌奖励补助实施要点,由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于105年3月11日营海企字第1051000398A号令发布及施行。


  依本要点第七点,目前奖励补助款系完工勘验及审查通过后一次拨付。考量申请人财力负担及增加申请意愿,新增第二项拨付部分补助款。由申请人配合年度勘验期程,申请就已完工部分进行勘验及审查,并依核定之工程进度百分比,预留百分之十工程保留款后,拨付部分补助款,以减轻部分申请人实际工程付款之财力负担。并借由年度勘验了解实际工程进度情形,若实际工程项目或进度遭遇困难,俾利即时进行辅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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