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内政部营建署补(捐)助民间团体办理国家公园夥伴关系及资源保育监测推动计画经费作业要点」,请相关民间团体踊跃申请

  • 2013-09-04

说明:
一、依据内政部营建署102年4月8日营署园字第1020016276号令办理。
二、本要点适用项目为国家公园范围内之研讨会、教育训练、活动、讲习及展览等,申请者应自办理补(捐)助事项30日前提出申请(应于102年10月1日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资讯公开:
     文件档案: 内政部营建署令 581.71 Kb 
     文件档案: 内政部营建署补(捐)助民间团体办理国家公园夥伴关系及资源保育监测推动计画经费作业要点 147.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