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僱人员征才公告

  • 2013-09-26
  • SystemAdmin

机关征才项目明细

征才机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

人员区分:约僱人员

官职等:

职称:约僱人员(职务代理人)

职系:

名额:1

性别:不拘

工作地点:82-高雄市

有效期间:102/9/25~102/10/4

资格条件:

  一、国内外大学以上海洋、生物、资源保育、环境、教育相关科系毕业,熟悉解说教育推 

    广、出版品制作管理及电脑文书操作等相关知识与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或28条各款情事。

工作项目:

   一、办理保育出版品、宣导品之规划、制作及管理业务。

   二、办理海洋环境教育推广业务。

   三、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地址:高雄市楠梓区德民路24号)。

联络方式:

  一、符合前项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者,请检具下列表件: 1.公务人员履历表(请以电脑打

    字、附照片,并注明日、夜间之联络电话及移动电话,每笔资料需登载正确无误,简

    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经本人签章)。 2.最高学历证件。3.其他资历证明文件。 ※说明:以

    上2至3证件请送影本,以A4纸张影印、依序排列,资料如有不实或伪造应自行负责并

    取消录取资格。

  二、1.本职缺依照「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僱人员僱用办法」规定办理,其薪点依「约僱人员

    比照分类职位公务人员俸点支给报酬标准表」,以280薪点僱用。        

    2.本甄选职缺系留职停薪之职务代理人员,僱用期限:自本处通知报到日起至104年10

    月2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提前复职),受僱人员应无条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济)。

  三、相关资料于截止日前以挂号邮寄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

    楠梓区德民路24号),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约僱人员」(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

    受理),联络电话:(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处就符合需求者择优通知面试,

    未符合者不另行通知,应征资料恕不退还。经甄试录取者,由本处通知当事人,未获

    录取者不另行通知,惟应征人员均不适当,本处得予从缺。

  四、本次甄选,本处得增列候补人员2名,列册候用,期间为3个月,并递补原公开甄选职

    缺为限,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