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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信箱
- 线上填写完毕送出后,系统会自动发送一封通知邮件到您的信箱,表示系统已接收您的来信,如果您迟未收到系统通知邮件,有可能是您的电子信箱输入错误,以致无法收到通知。相关操作问题可请来电07-3601898询问。
- 本信箱处理时间以系统接收隔日开始起算3个工作日(不含例假日,下班时间视为次一上班日收信),3个工作日后若仍未收到相关单位回复,您可上网或来电查询该信件处理情形。
- 本站「处长信箱」仅供线上陈情、申诉,另设置电话与传真陈情07-3601839供无法上网之民众,利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陈情,请务必留下您的联络方式,包含:姓名、联络电话及地址(或传真电话、E-mail等),以利本处人员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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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情、申诉案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处得不予处理:
- 推销、广告及无具体内容,未具姓名或住址。
- 经查证所留姓名、住址、联络电话或电子邮件位置属伪冒、匿名虚报或不实者。
- 陈情案涉及司法起诉或己判决案件。
- 陈情案涉及行政救济中或判决确定案件。
- 同一事由,经予适当处理,并已明确答复而仍一再陈情。
- 非属本处主管之事项。
- 非陈情、申诉案件,本信箱不予列案处理,并请利用本处意见信箱连络。
- 个人资料保护声明:1. 信箱联络人填具之资料,仅作服务联系之用。2. 本站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及「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个人资料保护管理要点」办理个人资料之蒐集、处理或利用。
内政部国家公园署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机关网站意见信箱处理流程:
1.系统收信。
2.信件分发。
3.企划经理科登记案件、至行政室取公文文号。
4.承办单位签核拟答(1天)。
5.核判(1天)。
6.承办单位整理回信资料(1天)。
7.企划经理科回复。
8.信件结案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