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渔业行为 取证及取缔驱离
内政部国家公园署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海管处)于113年12月29日执行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巡查时,于东吉东侧海域监控发现从事违规采捕之拖网渔船,该船涉嫌同时违反国家公园法及渔业法相关规定。违反澎湖方四岛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依相关裁罚基准首次处罚1500元,第二次起处罚3000元。涉及违反渔业法部分,相关取证资料将移送渔业主管机关裁量。
以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永续为目标 保障传统季节洄游性渔业活动
时届冬季,随着海水温度降低,土魠鰆、白腹鰆等季节洄游鱼群随着洋流南下来到澎湖南海水域。海管处表示,为确保合法渔船合规作业,管理站均会依据海况、天气预报及民众通报,弹性调整巡查位置,或增加保育巡查船次,如114年1月5日巡航至东吉屿及锄头屿,纪录8艘次从事传统季节洄游鱼种捞捕作业之渔船,并无娱乐渔业渔船或其他船只作业情形。
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为兼顾资源保育、区域发展与居民权益,于国家公园计画阐明得许可既有传统之季节洄游性之渔业活动,对于符合前揭原则之合法渔业活动不受影响,确保合法渔民的生计与海洋生态的共存,实现生态保育及渔业经济的双赢目标。
海管处呼吁,在国家公园范围内禁止电、毒、炸及潜水打鱼,经渔业主管机关公告禁止管制之渔业活动,例如近岸三浬内从事拖网等违规行为,以及娱乐渔业渔船、游艇、自用小船及载客小船,请勿在国家公园范围从事钓鱼活动,均将严格取缔,呼吁民众遵守相关规定。
113年度迄今已执行澎湖南方四岛海域巡查243次,空拍机巡查27次,取缔违法捕捞行为人145人次,劝导58人次,裁处罚锾55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