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民间团体于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办理环境教育或人文传统保存与发扬活动,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2日止,受理符合条件民间团体提送活动计画申请经费补(捐)助。
补助民间团体办理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活动,所受理之申请案件将依活动属性、申请单位及经费编列等项目进行审核,并核定补(捐)助额度,每案最高新台币10万元整,且不逾计画总经费二分之一。另补(捐)助对象为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所辖区域内或澎湖依法登记立案之民间团体,欢迎符合条件者提送相关活动计画,申请经费补(捐)助。
相关规定请至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入口网站 -政府资讯公开-行政指导有关文书页面,下载「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补(捐)助民间团体办理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活动作业要点」,申请时请详阅该作业要点并填妥所附申请表并同活动计画书,于111年6月2日前(以邮戳为凭)以纸本送达本处,如有相关问题请洽询企划经理课林小姐,联络电话:(07)36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