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内东吉屿近岸处遭放置刺网等渔具,内政部国家公园署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以下称海管处)接获通报后随即派员前往查处,查获3张未具名刺网,每张长度约50公尺;该行为业已违反澎湖县渔业相关规定及国家公园禁止事项,海管处当下将其网具移除,并交由澎湖县政府农渔局依法没入,并加强园区内海域巡查,针对非法渔捞作业绝不宽贷。
保护海洋资源于法可循
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海域特别景观区内许可既有传统之季节洄游性之渔业活动,惟经渔业主管机关公告禁止管制之渔业活动除外。即有条件许可曳绳钓、一支钓、延绳钓作业等传统之季节洄游性之渔业活动,海管处除执行《国家公园法》之外,亦与澎湖县政府合作,管理园区渔捞行为,其中,澎湖县政府于102年2月公告「东吉、西吉、东屿坪、西屿坪周边海域禁渔区相关限制事宜」,规范完全禁渔区、底刺网禁渔区、底刺网季节性禁渔区等许可作业期间与区域,另于110年6月公告「澎湖县底刺网禁渔区、禁渔期及有关限制事项」,订定底刺网具作业月份、离岸距离及网目大小等规定,若有违法可处3,000元至15万元不等罚锾。
兼顾地方生计与保育作为 共同发展
为保护园区内海洋生态资源并兼顾地方生计,海管处持续进行在地居民水域游憩活动职能培训及其他辅导转型训练或讲座,逐步推动在地产业转型;另透过严格执法管控、科学调查及复育作为,适度且有条件许可渔捞行为,达到保护海底资源,来促使地方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