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补捐助民间团体办理澎湖南方四岛国家公园活动作业规范

一、 法令依据: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补(捐)助研究生进行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

二、 补助性质:依法令规定以公开公平方式办理之补助。

三、 补助之项目:详如作业要点

四、 申请期间:每年10-12月申请隔年补助计画。

五、 资格条件:国内各大学校院硕士班或博士班之非在职学生,并经指导教授推荐。

六、 审查方式:本处组成审查小组审查,必要时得请申请者列席报告。

七、 补助金额上限:新台币十万元

八、 全案预算金额概估:每年新台币50-100万元,预算以立法院通过金额为准。

九、 注意事项

(一) 申请人(团体)若为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 3 条所定本处公职人员之关系人,请填写「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 14 条第 2 项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分关系揭露表【A.事前揭露】」(如附件),并同申请文件提出。

(二) 若违反关系人身分揭露规定,依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 18 条第 3 项规定,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十、监察院制作「五分钟,懂利冲--申请补助真轻松」动画短片,内容分为三大单位:「第一关:我是不是关系人?」、「第二关:补助资讯是公开的吗?」及「第三关:身分关系揭露表填了没?」透过3关自我检验,请参考运用。 

影片连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RWwGEhtS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