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院订颁「电子公文节能减纸推动方案」执行报告与后续推动重点,应扩大推动政府与企业间公文电子交换之指示办理。
自行政院推动公文电子化处理方案以降,已陆续有法人、事务所、公会、协会等民间企业采行公文电子交换方式,收发未涉机敏性之公文,不仅大幅缩短公文往返时间,另于减纸与节省邮资方面亦有立竿见影之效。
请各企业(如为公司商号者)迳洽经济部申请「工商凭证IC卡」;至于工会、协会等组织(团体),则请迳至「XCA组织及团体凭证管理中心」网站,依凭证申请作业及流程说明,进行线上凭证申请作业,将申请书连同公文送至原登记立案之主管机关进行用户之身分识别与鑑别的初审作业,嗣于用户身分识别和书面资料确认完竣,原登记立案之主管机关即将申请书送至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进行复审作业。嗣后复审作业完竣,即进行制卡和发卡作业,同时以E-mail通知进度,暨以挂号邮寄方式将「组织及团体凭证IC卡」寄送至凭证申请用户。用户收到「组织及团体凭证IC卡」后,请于发卡日期后90天内完成开卡作业;如有逾期情事,凭证将自动被废止,并需重新提出申请。以上各类凭证IC卡取得后,请至经济部「商工电子公文及讯息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g2b.net.tw/)依其指示下载安装相关免费软件,嗣后再以前述凭证IC卡(插卡)登录,即可顺利接收电子公文。
至企业若欲进行电子发文,仍请迳洽「商工电子公文及讯息服务系统」客服人员(电话:4121166,毋需加区码),即有专人提供相关谘询并指导申请程序。对于发送含有附件之公文,亦可包复附件电子档并同公文以电子交换方式递送;如附件为大型实体(如工程设计书图等)或不宜以电子交换(如各类契约、报告书、工程结算书、审议文件等须盖印者),公文仍可使用电子交换,前揭附件另以邮递寄达受文单位,俾争取时效以利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