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提供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海域特別景觀區(含頭巾海蝕平台)、遊憩區、一般管制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申請,請先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一、確認已於申請前詳閱填寫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聲明書(表單內確認)。
二、詳閱並明瞭「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水域遊憩活動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相關管制事項,違反者,將廢止本次申請,並禁止次年之申請。
三、頭巾嶼海蝕平台每日60人為限;如為南方四島社區人員領隊,額外增加20人名額。
四、申請人應於進入14日前(以接獲日起算),檢附本申請表及活動計畫書,於本網站完成申請,或以郵件(marine@nps.gov.tw)或親自送件向本處提交,並向本處確認是否收到申請文件;惟緊急或特殊情況者不在此限。
五、本申請案經本處許可後,請於活動前1日。將活動報備單、參加人員名冊至本網站完成「線上報備作業」,並向管理站確認收到資料。未完成者視同當次申請未通過。
六、活動時請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核准文件及申請時檢附之活動計畫書,以便查驗。
七、本處為實施保育養護工作得公告禁止或限制人員進入。該時段已同意之許可將自動失效。
八、建議投保海域活動或旅遊相關保險,以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意外情況 (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