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公開徵求意見

  • 2019-06-03
  • 海管處

主旨: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自108年6月6日起公開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
一、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第6條。
二、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作業要點第9點。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108年6月6日起至108年7月5日止。
二、公告地點:內政部、內政部營建署、澎湖縣政府、澎湖縣望安鄉公所、本處及本處東吉管理站等。
三、依據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人民、機關、團體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住址向辦理機關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參考。」
四、若對「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內容有任何意見,請於「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人民、機關、團體提案表」繕寫,並送本處企劃經理課黃先生彙辦(傳真號碼07-3645872、電子信箱ks981202@cpami.gov.tw、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五、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及本提案表,請逕由本處網站(https://www.marine.gov.tw/)下載參閱及填寫,或洽本處企劃經理課(07-3601880)提供。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公開徵求意見P.1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公開徵求意見P.2

附件1:pdf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

附件2:odt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人民、機關、團體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