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期限 | 2006-12-31 ~ 200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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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名稱 |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陸域考古遺址調查 |
受託單位 | 中華民國國家公園學會 |
計畫主持人 | 劉益昌 |
協同主持人 | 王淑津、林美智、曾宏民 |
參與計畫人員 | 劉俊昱、柯森萍、許雅玲 |
關鍵詞 | 東沙群島、東沙遺址、南海海域 |
摘要 | 一、研究緣起:東沙島為台灣所擁有的南海海域島群之一,西方人稱Pratas Islands,地處海南島東北,位居台灣、中國的海南島、廣東省珠江口和菲律賓呂宋島的中間位置,附近海洋含有多樣海洋生態與魚類資源,同時擁有豐富的海底沉船文化資產。2007年委託辦理的「東沙環礁國家公園陸域考古遺址調查研究計畫」,調查東沙島陸域的考古遺址,一方面以東沙島作為個案,說明小型島嶼的人群活動狀態,另一面,提供東沙國家公園建立文化史蹟資源,劃設史蹟保存區之參考資料,用以達成國家公園「文化、活化、永續」之目標,確認「東沙遺址」之文化資產種類及數量,並規劃文化資產保存和維護等具體方案。 二、研究方法與過程:本計畫以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考古調查研究為主要目的,其方法透過完整之基礎資料調查蒐集,用以建立東沙陸域之遺址文化資產,同時基於明確的問題意識,進一步探討人群的適應與遷移的行為,前往東沙島進行密集的田野工作,完成東沙島全島遺址調查,並進行因颱風出露於地表陶瓷片的分布範圍測量,選擇重要遺址或可能為遺址所在地進行考古探坑發掘,以及相關資料整理分析研究。 三、重要發現:除了重新調查並且發掘原先1995年發現的東沙遺址以外,新發現東沙碼頭遺址與東沙指揮部遺址,並檢核1995年出土標本,重新界定其年代。不過目前東沙島只發現歷史時期遺址,由於有關東沙島的人群活動文獻紀錄並不夠詳細,而且根據目前的考古遺址的年代只有較晚期的出土遺物才能和文獻比對,較早階段的考古發現未有詳細文獻記載可資比對。但經由本計畫調查所得結果,已可初步理解東沙島之文化內涵與歷史發展過程,未來當進行進一步研究,以理解此一區域是否即為清代人最重要之活動地區。 四、主要建議事項: (一)立即可行之建議 建議由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或海巡署南巡局,填具遺址資料表,行文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建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進行東沙遺址、東沙碼頭遺址、東沙指揮部遺址三處遺址的審議,並進行列冊以列入保護之範疇。東沙島已為國家公園之範圍,也應依「國家公園法」之規定將三處遺址之所在劃設史蹟保存區,以作為國家公園之文化史蹟資源,用以達成國家公園「文化、活化、永續」之目標。雖然目前東沙遺址已有部份劃入史蹟保存區,但經本計畫調查研究,遺址範圍較原先所知略微擴大,應予重新劃設。 (二)長期性建議 東沙島內三處遺址具有重要之人文歷史意義,且位於國家公園之範圍內,建議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基於遺址之管理維護,應避免在遺址所在區域進行任何開發行為。出土之考古標本遺物,建議於東沙島本島選擇一建築空間進行展示陳列,期能使東沙島之人文歷史意義以較具象化之方式呈現於社會,以達到社會教育之成果。並於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以展示看板或其他展示方式,展示此一研究成果。此外,東沙碼頭遺址距離海巡署南岸碼頭興建計畫的預定地不遠,興建計畫執行過程應確實遵行環評、文化資產以及國家公園法規,做好相關遺址範圍調查工作。 |
96年,東沙群島,東沙遺址,南海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