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建築管理部分事項,自即日起比照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建築管理部分事項,自即日起比照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104年8月20日營海環字第1046701506號令訂頒之「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建築師簽證發照考核計畫」停止適用

海環字第11310103031號公告函1
海環字第11310103031號公告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