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或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計畫分區使用證明?

  • 2014-07-01
  • 海管處

本項申請不限資格,每次申請以十筆地號為限。可親洽、郵寄(811017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或於本站「便民服務/線上申辦/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申請,請申請人填寫申請書或以公文書敘明申請範圍之地籍清冊 ,收件受理後,原則於三個工作天後核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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