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 2013-09-26
  • 海管處

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02/9/25~102/1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海洋、生物、資源保育、環境、教育相關科系畢業,熟悉解說教育推 

    廣、出版品製作管理及電腦文書操作等相關知識與經驗者優先錄用。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或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保育出版品、宣導品之規劃、製作及管理業務。

   二、辦理海洋環境教育推廣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

    字、附照片,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簡

    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2.最高學歷證件。3.其他資歷證明文件。 ※說明:以

    上2至3證件請送影本,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

    取消錄取資格。

  二、1.本職缺依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

    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僱用。        

    2.本甄選職缺係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員,僱用期限:自本處通知報到日起至104年10

    月2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提前復職),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三、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

    楠梓區德民路24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

    受理),聯絡電話:(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處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

    未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

    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次甄選,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

    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