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

  • 2014-10-31
  • 海管處

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辦事員

職系:一般行政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8-澎湖縣

有效期間:103/10/30~103/11/14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類科之考試及格,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

  之任用資格,且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請調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支援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東吉管理站辦理下列業務:

一、區域內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

二、區域內有關文化古蹟之保存及維護管理。

三、站區域內解說宣導及安全維護管理。

四、站區域內研習中心及各項公共設施之維護管理。

五、站區域內各項急難之救助暨其他有關站區域內及鄰近地區之管理。

六、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東吉管理站(地址:澎湖縣望安鄉東吉嶼151-1號或澎湖縣望安鄉東坪村東嶼坪47號)。


聯絡方式:

一、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表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附照片,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現職派令、初任同序列職務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最近5年獎懲令等相關證件。  

※說明:以上2至6證件請送影本,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郵寄至「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室」收(81157高雄市楠梓區德民

  路24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辦事員」(以郵戳為憑,未依前述規定檢附

  證件及逾期時 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

  (07)3601898#1867 林小姐。本處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

  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

  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