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監察院「公法人與利衝法的距離」法令宣導事宜。

  • 2021-12-03
  • 海管處

請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及該等職務之人,務必遵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稱利衝法)相關規定,避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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