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查詢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轄管範圍案件須知
「內政部受理國家公園計畫範圍案件收費標準」於106年12月12日經內政部以台內營字第1060112374號令公布實施後,各項查詢國家公園計畫範圍案件將依該標準收費,海洋國家公園管處因此訂定「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公園計畫範圍案件申請須知」,說明申請查詢案件應附資料及繳費方式等程序。
收費標準為查詢土地10筆以下者需繳納新臺幣350元;超過10筆者,每超過10筆加計新臺幣60元,不足10筆者以10筆計算。有關海管處轄區範圍之查詢案件規費可以現金或匯款方式辦理繳納,請申請人/單位先繳交費用後,收據影本併同申請資料,以公文方式送本處提出查詢申請。
為使民眾對於國家公園範圍能有較清楚認識,本處將計畫範圍涵蓋之縣市地段清冊及範圍圖併同納入申請須知內供民眾事先查對,以減少明確不屬國家公園計畫範圍之申請案件,避免民眾不必要之查詢成本。
附件2-「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公園計畫範圍案件」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