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研究生進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一、 法令依據: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研究生進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二、 補助性質: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

三、 補助之項目:詳如作業要點

四、 申請期間:每年10-12月申請隔年補助計畫。

五、 資格條件:國內各大學校院碩士班或博士班之非在職學生,並經指導教授推薦。

六、 審查方式:本處組成審查小組審查,必要時得請申請者列席報告。

七、 補助金額上限:新臺幣十萬元

八、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每年新台幣50-100萬元,預算以立法院通過金額為準。

九、 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團體)若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所定本處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如附件),併同申請文件提出。

(二) 若違反關係人身分揭露規定,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十、監察院製作「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動畫短片,內容分為三大單位:「第一關:我是不是關係人?」、「第二關:補助資訊是公開的嗎?」及「第三關:身分關係揭露表填了沒?」透過3關自我檢驗,請參考運用。 

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RWwGEhtS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