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甄選技工簡章
一、名額:1名(預估缺,備取2名)。
二、性別:不限。
三、工作地點: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四、工作項目:一般事務性工作、環境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
(一)需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服務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六、有意移撥至本處服務者,請於 106年10月23日前備妥下列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行政室收」,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字樣。
七、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
(一)履歷表乙份(附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乙份。
八、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處通知報到任用;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 2名。
九、本處行政室聯絡電話:(07)3601853,聯絡人:吳俊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