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開始受理107年澎湖南方四島傳統文化保存補(捐)助計畫申請

  • 2018-01-24
  • 海管處

      為鼓勵民間團體於國家公園辦理環境教育或發揚傳統文化活動,本處即日起至本(107)年3月15日止受理補(捐)助活動申請。
     

  本處所受理申請案件將依活動屬性、申請單位及經費編列等項目進行審核以核定補(捐)助額度,且每案核定補(捐)助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0萬元整,且不得逾總經費之二分之一。補(捐)助對象以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區域內或澎湖依法登記立案之民間團體。歡迎有興趣於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辦理環境教育或傳統文化保存發揚活動的民間團體提送計畫申請。
     

  相關資訊及計畫申請書請逕上本網站-政府資訊公開-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下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作業要點」等相關附件,申請時應詳閱作業要點,填妥申請表並檢附活動計畫書後,於3月15日(以郵戳為憑)前送達本處,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保育研究課蔡小姐 (07)360-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