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訂定「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自5月7日起收費

  • 2021-08-06
  • 海管處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已於本處110年5月5日以營海企字第1101003291號令訂定發布,自發布日起算至第3日發生效力,故自5月7日起依上開標準按申請筆數收費。

相關檔案:「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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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