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約僱人員公告徵才一覽表
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計畫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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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名額 |
3名(備取6名) |
公告期間 |
103年9月30日至103年10月14日(公告15日) |
資格條件 (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
1.辦理國家公園海洋生態、地質景觀及文化資產等保育業務。 2.辦理國家公園遊憩規劃、遊客服務及環境解說等相關業務。 3.辦理國家公園環境維護、設施建置及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期限 |
自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東吉管理站(地址:澎湖縣望安鄉東吉嶼151-1號或澎湖縣望安鄉東坪村東嶼坪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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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影本(3)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3.請於103年10月14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營建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2)8771-2421)。 5.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右側\服務園地\求才訊息\公務人員履歷表連結點下載。 6.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