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103年2月25日生效

  • 2014-02-25
  • 海管處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業奉行政院103年1月22日核定,內政部103年2月20日公告自103年2月25日起生效,並於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旗津區公所及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海管處)公開展示計畫書、圖。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為我國第7座國家公園,位在高雄西南方240浬,範圍面積廣達35萬餘公頃,是我國第一座以珊瑚礁生態系保護為主的海洋型國家公園,於民國96年1月17日公告實施。為使計畫內容符合國家公園中長期發展架構與願景,故依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本次通盤檢討以「海洋生態系永續及南海海洋保育與研究典範」為總願景,以落實環境資源保育及復育、深化海洋學術研究及發展多元的環境教育活動為短期目標,在兼顧保護核心資源、有效經營管理與跨域合作等原則下進行檢討,總共通過計畫面積修正1案、分區變更6案及保護利用管制原則之修訂。

  本次通盤檢討計畫分區之變更,係參考歷年研究調查成果、機關建議與海管處經營管理需要予以檢討,內容包括擴大東沙島史蹟保存區、變更調整東沙島沿岸之海域一般管制區及海域特別景觀區範圍,以及南北水道及東沙島周邊海域特別景觀區(特二)及環礁海域生態保護區之範圍。而保護利用管制原則之修訂,主要以維護海域環境資源與保存歷史文化價值為考量,並配合調整管制內容與增訂資源保護之配套措施。海管處後續將依循本次通盤檢討計畫辦理相關工作,並積極強化與相關海洋事務及研究單位之合作關係,以促進園區未來經營管理之效益。

  本次通盤檢討公告文件亦刊登於海管處機關入口網站(https://www.marine.gov.tw/)「資訊公開─政府資訊公開─施政計畫─通盤檢討」單元,歡迎有興趣民眾可隨時至該網站查閱下載。

通盤檢討公告文件:
 文件檔案: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計 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書 6.86 Mb 
 文件檔案: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計 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摘要說明 7.50 Mb 
 圖片檔案: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計 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圖(東沙島) 186.40 Kb 
 圖片檔案: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計 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圖 640.53 Kb

1030220內政部公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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