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期限 | 2011-01-02 ~ 201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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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名稱 | 蘭嶼社區培力計畫 |
受託單位 | 台灣原鄉文創顧問有限公司 |
計畫主持人 | 高正尚 |
關鍵詞 | 蘭嶼,解說員培訓,生態旅遊 |
摘要 | 本計畫辦理部落論壇會議,並依論壇意見擬訂蘭嶼生態旅遊規範條例草案;辦理蘭嶼初階生態旅遊社區解說員培訓 1梯;辦理蘭嶼進階生態旅遊社區解說員培訓 1梯;辦理12場次環境教育活動;辦理蘭嶼民宿經營輔導課程,進行蘭嶼民宿普查,並建立民宿資料網路;辦理一場次蘭嶼生態旅遊示範行程。 初階解說員培訓課程建議:多數學員建議主辦單位下次辦理課程,是否能準備宣導品,讓辛苦上課的學員除了得到課堂上的知識以外,也能得到實質的回饋,如製作手提包(放置課程講義)、帽子(戶外課程遮陽用)、T 恤(可清楚標示此學員有上過解說員培訓課程),可達到宣傳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之目的以及協助學員宣傳其解說員結訓資格,也達到招攬客人之用途。 進階解說員培訓課程建議:從初階到進階這一系列解說員培訓課程,是一個漸進式的在地專業解說員養成訓練,所以越接近課程結束時,應有更多實際操作演練之課程,並於課程結束前讓每個學員均有學習成果的呈現,如讓學員可帶領其他學員實際導覽解說自己的村莊或一個文化主題,本次課程雖往此目標邁進,但尚有不足之處,本團隊本著貼近部落,培養具有在地觀點解說人才,在旁協助、培力,觀察與修正並適時調整團隊在部落內的角色位置,希望能於下次課程提供真正符合當地居民所需之課程,並期待創造出真正具有蘭嶼在地特色,專屬蘭嶼的旅遊,發掘愛部落、愛故鄉、充滿熱情的在地人才。 民宿經營輔導課程建議:目前島上蘭嶼當地人所經營之民宿,已有稍許的共識與願景,若鄉公所或任一具有影響力或公信力之團體願意提供當地民宿業者建立此一平台,蘭嶼在地觀光規範可由此先建立,再逐一規範導覽解說人員的身分、資格與訂定符合蘭嶼生態之旅遊行程。 生態旅遊示範行程建議:生態旅遊應有別於一般旅遊行程,應為帶有主題式且深度的旅遊方式,蘭嶼當地對於生態旅遊的想像,尚未進入更深層次的思考,應思考單點式的旅遊方式,如蘭嶼雅美族之海洋文化深度旅遊,單以拼板舟或海上活動為主,並加入體驗當地生活及風味餐等方式,或地下屋芋頭田豬羊文化之旅,讓旅人體驗當地人生活方式,體驗雅美人維持生計的農事生活等,而非線性式旅遊方式,無法達成單點深度的生態旅遊,線性式旅遊方式,須考量交通方式,若需維持生態旅遊之節能低碳之原則,租車或搭乘巴士進行環島或線性旅遊方式,都違反了此原則。因此建議未來辦理生態旅遊示範行程,而考慮單點主題式的深度旅遊。 |
100年,生態旅遊,解說員培訓,蘭嶼